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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征收可以拒绝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第一,房屋补偿安置只对合法用房进行补偿安置。 拆除违章建筑 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信息公告后,在原有房屋内外部添加的部分不能得到拆迁补偿。 第二,过渡期应当符合规定,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在征收过程中,维护农民权益,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害农民的合法利益。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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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15: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