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 |
释义 | 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如下: 1、税收对象不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土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土地出让方或者承购方; 2、税率不同:土地使用税的税率相对较低,通常为土地面积的百分比,而土地增值税的税率相对较高,通常为土地增值额的百分比; 3、税收范围不同:土地使用税主要针对土地的占用和使用,而土地增值税主要针对土地的流转和增值; 4、征收时间不同:土地使用税按年度征收,而土地增值税在土地流转时一次性征收。 土地增值税的立案标准: 1、土地流转:土地必须进行流转才能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流转包括土地出让、土地转让、土地赠与等行为; 2、增值额:土地增值税是根据土地的增值额来计算的。增值额是指土地流转时,流转价格与原取得价格的差额。增值额是土地增值税立案的主要标准之一; 3、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由国务院规定的,目前税率为30%; 4、立案条件:土地增值税的立案条件包括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土地增值额计算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才能立案征收土地增值税。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各自针对的对象、范围、税率和征收时间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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