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不同点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与执行要求。监视居住要受到持续监视,不能离开住所,而取保候审相对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即可。监视居住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者可在指定居所执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或办案场所执行。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 1、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 2、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拓展延伸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法律制度及适用条件比较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限制自由的一种措施,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其不逃避刑事责任,同时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取保候审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一定保证措施,以确保其出庭应诉。两者之间的不同点主要在于适用条件和限制程度。监视居住通常适用于重大犯罪嫌疑人,如涉及恐怖活动、贩毒等严重罪行;而取保候审则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此外,监视居住限制更严格,包括居住地点、行动范围等方面的限制;而取保候审相对自由,只要求被告人按时出庭,不得离开指定地区。根据案情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哪种措施。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重大犯罪嫌疑人,对其行动进行严格限制,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而取保候审相对自由,只要求被告人按时出庭,不得离开指定地区。法院会根据案情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哪种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