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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程序
释义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一般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当事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处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代理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双方草拟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当事人书写协议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思代为书写;
    3.与损害事实有关的证明文件、诊断书、鉴定书、勘验记录等;
    4.赔偿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如用工关系证明等;
    5.其他与协议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
    一、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什么条件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具备的要件有:(一)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二)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公证后是否可以反悔?
    (一)双方签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是不能反悔的。即使一方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想重新要求赔偿的可能性很小。
    (二)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除非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
    (三)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四)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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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0: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