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的《房产证》有些许的不同,《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