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纠纷原告撤诉法院半个月结案。 撤诉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法院结案的情况如下: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不可以当庭上诉; 2、调解,民事案件开庭后,调节不满意,还能再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撤诉后,该民事诉讼也达成结案条件。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起诉的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举证,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下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