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 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 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 第十五条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