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孙一般不能继承遗产,但若有明确的遗嘱指定,则可以继承。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相等。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继子女,均可继承遗产。外孙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如有遗嘱明确写明由外孙继承遗产,则外孙可以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可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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