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内容是什么,最高刑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内容如下: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四)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五)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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