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 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等。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封面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建筑施工许可申请表;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现场踏看); 中标通知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可与《规划许可证》同时办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保函; 计划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监理合同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新材、散泥缴纳发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