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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但是用人单位须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用人单位应对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
    其次,如果培训或调岗之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组建了工会的用人单位应将解除决定通知工会后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金,而不能立即解除合同;
    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15日内及时办理退工手续。
    风险提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如何进行补偿
    法律咨询解答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不胜任工作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胜任工作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胜任工作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劳动法》第4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
    (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只有在满足这样的一个前提下,用人单位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主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程序义务。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
    1、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
    3、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4、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法定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不胜任工作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相关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需要提前几天?
    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需要提前几天?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二、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员工提出离职或者是单位因为某些情况需要对员工进行辞退的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通知,给到充分的准备时间,因此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如果双方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没有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进行仲裁进行解决。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需要提前几天?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情况下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单位不胜任工作辞退员工可以索要赔偿吗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何合法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
    法律咨询解答
    用人单位若要合法的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需要遵循以下条件和流程:
    (1)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不胜任工作,是以员工的工作表现作为基础的判定,所以用人单位要注意平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事实固定。
    (2)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调岗或培训,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完成一个过渡环节,即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培训。
    (3)再次考核,劳动者仍不胜任工作。
    (4)经过工会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将解雇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5)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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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知识】由于不胜任工作属于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用人单位也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其他。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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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