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
释义 |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相互了解和考察期,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保,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缴纳社保都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将承担2倍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可以不交社保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于双方之间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在试用期期间所有的行为都是要遵从国家的法律法规的。 社保是国家为了员工的生活以及医疗保障所做的强制性保障,以此来保护员工的基本权益。这里所说的强制性,指的是法律法规对于用人单位以及员工的权利义务都是有规定的,是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自由协商的,即使双方之间存在书面约定,但是书面约定违反法律法规的话,该书面约定也是违法的。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劳动法》第21条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的相关规定中,试用期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的,即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存在劳动关系,而存在劳动关系即表示,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不愿意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是节约成本,因为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或者试用期到期的时候,离职的几率较大。另一方面,员工在试用期离职的话,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社保账户开开关关,操作比较麻烦。因此用人单位不愿意花这样的人力财力去为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社保。 有些单位为了避免产生劳动关系,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而避免要缴纳社保,但是试用期期间不签合同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这种不签劳动合同,又不缴纳社保的行为在《劳动合同法》中受惩罚力度更大。在双方合作期间,不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 结语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于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并且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愿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原因可能是节约成本和操作繁琐,但这种做法违法且受到惩罚。在双方合作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保护员工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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