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己独立办一个户口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是成年,并且有自力更生的能力,才可以进行户口办理。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办理户口的时候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户口簿》;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