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被羁押的当事人时,可以了解到被羁押人的身体状况、羁押条件、案件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会见时,律师也有权利向被羁押人了解案件相关证据、关键人物等信息,以便为其辩护提供支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其他人员,有权在会见律师时进行独立交谈,会见时不得监视、干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律师有权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书、资料等证据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有权在案件侦查和审判中调查取证,查阅案卷、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 总结:律师在会见被羁押的当事人时,有权利了解案件相关的证据、关键人物等信息,以便为其辩护提供支持。此外,律师也有权了解被羁押人的身体状况、羁押条件、案件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以上权利均由法律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