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施工质量鉴定。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建设单位或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 2.规划、勘察、设计质量鉴定。规划、勘察设计质量鉴定发生在业主或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中。 3.成品质量鉴定。成品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开发商与商品房购者之间的民事纠纷之中。 4.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程度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