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协议解除 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1、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 2、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提出的,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一、员工在十年内被辞退, 应该怎么补偿? 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第二、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另外,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可以不赔偿: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停发工资我该怎样解决 公司不发工资的解决办法如下: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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