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只要内容不违法,签字或者是盖章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借条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的。借条的正文要写明欠什么人或者是什么单位什么物品、数量是多少,并且要写清偿还的时间。落款要写上欠方单位的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的签名,是个人出具的借条则要写上债务人个人的姓名,并且要写上欠条的时间。单位的要盖上公章,个人的要盖上私章。 一、借条欠条怎么写? 借条欠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币种、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一般是欠条或者借条。欠条或借条的正文要写清因什么原因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个人出具的借条欠条则需署上借方或者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 二、欠条格式有哪些规定 欠款条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