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公积金异地转移分为账户转入和转出两种情况。其中,公积金账户转入的,单位首先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然后单位或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最后是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