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那么刑事申诉的委托书怎么写呢。
 第一、要写明聘请什么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者是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呢无需在授权书当中写明。
 第二、写明授权的这个权利的期限,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为止,这个授权书是有效的,这个要写清楚。
 第三、是这个授权书的尾部。那么一般来讲呢要有委托人签名,并且呢注明呢这个委托的时间,签署委托书的地点,委托书呢一般来讲呢是一式三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还有呢这个司法机关一份。
 以上呢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呢对您呢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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