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那么刑事申诉的委托书怎么写呢。 第一、要写明聘请什么人为法律帮助者或者是辩护人。受托人为律师的,应当写明其姓名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刑事案件的法律帮助权和辩护权是法定的,因此呢无需在授权书当中写明。 第二、写明授权的这个权利的期限,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为止,这个授权书是有效的,这个要写清楚。 第三、是这个授权书的尾部。那么一般来讲呢要有委托人签名,并且呢注明呢这个委托的时间,签署委托书的地点,委托书呢一般来讲呢是一式三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还有呢这个司法机关一份。 以上呢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呢对您呢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