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只要员工在工伤时已经支付了工伤保险并成功通过了审核,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利益。没有其他时间范围。只要被保险人获得工伤保险,就可以获得保护。雇员因工作原因而因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为工业伤害,应享受工业伤害保险待遇;其中如果因鉴定工作能力而丧失工作能力,应享受残疾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