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只要员工在工伤时已经支付了工伤保险并成功通过了审核,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利益。没有其他时间范围。只要被保险人获得工伤保险,就可以获得保护。雇员因工作原因而因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为工业伤害,应享受工业伤害保险待遇;其中如果因鉴定工作能力而丧失工作能力,应享受残疾待遇。 一、工伤保险累计是多少年 不是,工伤保险没有年限,只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并审核通过成功,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并没有其他时间期限。工伤保险只要参保就收到保障。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员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该谁赔偿 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应当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为什么要做工伤鉴定 做工伤鉴定的目的是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后,当劳动者出现工伤时只有认定为工伤,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