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缴纳,车船税也就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车船使用税征税范围 亦称车船使用税“课税范围”,指车船使用税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凡在我国境内公共道路或航道上行驶的车船,除规定免税者外,都属于车船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其中: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包括乘人汽车和电车、载货汽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人力车、畜力车和自行车等。船舶,包括机动船和非机动船。机动船包括客船、货船、拖船、汽垫船、机帆船等有动力机械设备的船舶;非机动船包括木*船、驳船、非机动渡船等没有动力机械设备的船舶。 在国外,车船税属于对不动产的征税范围,这类税收除了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外,另一重要功能是对个人拥有的财产或财富(如轿车、游艇等)进行调节缓解财富分配不公。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部分先富起来的个人拥有私人轿车、游艇及其他车船的情况将会日益增加,我国征收车船税的财富再分配作用亦会更加重要。 缴纳对象的规定 车船税由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法律依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