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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办理女方户口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不变也可以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如果女方离婚后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本人可以带着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先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准迁证,然后回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再到落户地办理迁入手续即可。
    一、两个人在一起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分出来
    离婚后女方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1、分户,女方可根据其情况以及当地相关法律规定选择分户,如果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或者直属亲属的,可以选择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2、迁回原籍,如果当地没有接收条件或者女方没有落户资格的,可以选择将户口退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户口迁出还能迁回原籍
    回当地原籍派出所拿到户口准迁入证明,用取到的户口准迁入证明到现在户口所在公安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到原籍派出所落户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要求(如:当事人未婚且已经失业;或者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当地,并且有住房的2、而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原籍挂靠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
    三、迁出户口需要户主同意吗
    迁出户口不需要户主同意。迁户口如果是成年人,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就需要户主同意,当然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拿到本人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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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3: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