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男方在国外的离婚诉讼程序
释义
    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通常情况下需要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男方在国外,或者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女方通常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男方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则可以向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如果男方在国外,女方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起诉,所以女方起诉离婚,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若是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离婚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吗
    离婚不是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所以如果当初双方是在男方户籍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可以去女方户籍地登记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怎么办
    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但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不受此限制。另外,不能协商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起诉离婚时,应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
    2、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3、有更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4、共同债权债务的证据。
    任何一方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例外情况下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三、女方起诉离婚应该去什么地方起诉
    女方起诉离婚应当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决定起诉的地点:
    1、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但是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结语
    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在国外或被监禁、不在国内居住时,可以在女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若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起诉离婚时,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证据、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有更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和共同债权债务的证据。另外,根据不同情况,女方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2: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