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我买婚房属于赠与吗? |
释义 | 父母给当事人买的婚房不一定算只赠与给当事人。不管父母是在婚前出资购房还是在婚后出资购房,只要其在购房时指定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房子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算是只赠与给当事人本人。如果父母在买房子时没有明确指定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该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一、婚前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房产纠纷该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购买的房产,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且不属于一方父母赠与一方子女的情况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应当给予配偶补偿。 4.针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后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或任何一方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部分出资可认定为对夫妻的借款或赠与。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三、婚后买房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后买房,但是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父母明确表示房子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婚后所买的房子一般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房屋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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