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为: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一、批捕两个月是否可以出来 批捕两个月不一定能释放。如果逮捕两个月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不足的,应该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则犯罪嫌疑人能出来。如果证据充分,有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能够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检察院会提起公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能够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能够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合同诈骗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对于合同诈骗案件,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会立案调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如果经调查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且证明确凿的,会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经调查认定不构成犯罪的,会释放嫌疑人或者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 三、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 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查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和强制性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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