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法律要求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申领,只规定了上限,没有规定下限。如果公安机关不给办,就说原身份证已丢失,重新办理一张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