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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合同有哪些类型
释义
    医疗合同根据诊疗目的和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一般医疗合同以疾病的诊断治疗为目的的合同,给付的内容包括门诊、住院和手术治疗。
    2、健康检查合同以早期发现疾病或了解健康状况为目的,而约定由医疗提供者施以检查的合同。
    3、试验性医疗合同这种合同又可分为二种:具有诊疗目的的试验行为与纯试验目的的行为。
    4、特殊医疗合同医疗服务需求者并无健康上的问题而接受医疗提供者服务的合同。例如仅以美容为目的的整形手术、变性手术、非治疗性堕胎手术。
    这些行为不仅不具诊疗目的,甚至具有破坏目的。而安乐死更是逼近医学伦理的核心,挑战医师必不将所学危害人类健康的职业道德。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
    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
    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2.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3.存在技术上的原因: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从而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二、医疗事故纠纷的原因
    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
    1.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2.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3.存在技术上的原因: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从而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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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3: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