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规定互联网法院 管辖权 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侵害人格权。主要表现为: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 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日益发达的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社会不文明、不道德现象起到了谴责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必要法律规范约束,人肉搜索行为是否合法网络信息被泄漏如何判定《 侵权责任法 》首次规定 网络侵权 责任。该规定其后还明确,网络用户、网络服务商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并规定处理原则,填补了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行为的空白。典型案例:前不久,一个 郑州 警方扫黄的帖子在网上流传,有多张现场查处涉黄场所的照片和一段视频,甚至有卖淫女的裸照。在网络盛行的时代,公众合法权利如何保护网络作为传播媒介该如何监管众所周知,本案中视频和照片涉及隐私权,网友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公开发布,网站对此知情却不采取任何措施。 对于此种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网友和网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关于网络侵权、网络购物纠纷之管辖法院,我国对此缺乏正式的立法,目前可参见的法规主要是《合同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一)和《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二)。因网络侵权,其实质是侵权行为;而网络购物纠纷,其实质则是合同纠纷,因此也须参见《合同法》上的相关规定综合认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一”第一条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解释二”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因此,网络侵权,原则上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侵权时所用计算机设备或服务器所在地人民法院,说通俗点,一般就是侵权人侵权时的上网地;网络购物纠纷,由于其特殊性,一般并无约定管辖,其实质仍属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应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由于网络购物中一般买卖二家相隔十分遥远,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太远,显然不合成本,于是考虑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网络购物中合同履行地,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也即是卖家所在地。以上仅是笔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