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患有既往病史的人购买保险进行限制。然而,针对器官移植重疾险的续保,法律并没有规定是否可以在患有既往病史的情况下进行续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体、生理缺陷等因素实施歧视性拒绝、加费或者附加其他条件。 2.《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保险费率或者规定责任免除等方式,对与保险费率、保险责任相关的风险因素进行区分。 3.《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订立保险合同后的义务,不得将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 综上所述,虽然保险公司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保险费率或者规定责任免除等方式,对风险因素进行区分,但是不能实施歧视性拒绝、加费或者附加其他条件。同时,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订立保险合同后的义务,不得将约定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因此,既往病史并不影响器官移植重疾险的续保,具体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