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函中需要盖律师事务所的章,因为律师函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出的。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