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有律师事务所盖章没有律师签名和律师章是真的吗? |
释义 | 律师函的有效性不依赖于盖章,只要律师以其名义签发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法律顾问、代理诉讼、辩护、申诉、调解、仲裁、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多项业务。 法律分析 律师函并没有规定要盖章才有效,律师函如果是以律师的名义签发的,律师签后就有效,如果律师事务所签发的,要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拓展延伸 律师函的法律效力及签章真实性调查 律师函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表达法律意见、要求、警告等。对于律师函盖章与律师签名的真实性,需要进行调查以确保其合法性。律师事务所的盖章和律师的签名是律师函真实性的重要证据,但并非唯一标准。调查应包括核实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性、律师的执业资格以及与律师函相关的事实和证据。此外,律师章的真实性也需要验证。通过调查律师函的法律效力和签章真实性,可以确保其具备法律约束力,并为相关法律行动提供支持和依据。 结语 律师函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用于表达法律意见、要求、警告等。律师函的效力并不取决于是否盖章,而是取决于律师以律师名义签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多种业务,包括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对于律师函的真实性,需要进行调查以确保其合法性,包括核实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性、律师的执业资格以及与律师函相关的事实和证据。通过调查律师函的法律效力和签章真实性,可以确保其具备法律约束力,并为相关法律行动提供支持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十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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