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要即使治疗,而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需贴工伤职工照片、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门诊、急诊病历原件。 6、门诊处方底单(手写处方需有医院加盖专用章)。 7、医疗费收据原件。 8、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病历(包括住院志、出院记录、医嘱、各项检查报告等)、费用清单。 9、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的提供)。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工伤赔偿标准: 五根肋骨骨折符合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