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双方虽已签字,但是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以后才会生效。 具体处理情形如下: 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协商重新修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2、如果已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了离婚申请,尚在冷静期内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申请; 3、如果已经办理完毕离婚登记,则就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反悔,如果就财产分割的问题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一、能够撤销财产分配方案么 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分割财产离婚后后悔怎么办 一方在离婚后后悔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尚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由双方协商继续分割。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