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白蕉镇连桥路是连接井岸镇和白蕉镇两地的主要交通道路。该路段由于使用年限较长,路面出现破损、排水不畅等情况,严重影响通行效率。斗门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2018年12月对该路段进行提升改造。该项目井岸大桥东至白蕉汽车站路段已完成第二阶段建设,包括中间四车道沥青下层施工、中间绿化带缘石铺装、绿化种植、各管线预留过路管沟等已经完成。连桥路提升改造是按照高标准、高品质要求规划建设的一条道路,建成后将大大提高路段的通行能力,改善周边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下一步将加快进度,完成剩余管网工程建设,开展两侧人行道施工,工程项目计划今年年底完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