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办理房产证面签的时候,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土地证或复印件等到房管部门办理。 2、房管部门审核办理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后,进行办理。 3、根据房管部门确定的时间,到房管局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