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的效力模式: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法律拘束力,要约人不能随意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而受要约人需要在合理的期间内作出承诺。并且承诺的内容一般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