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 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14岁以下儿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