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我可以向哪些机构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有告知义务,即应当向保险消费者明确保险责任、不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等。如果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导致保险消费者在理赔时受到了不利影响,消费者可以投诉到以下机构: 1. 中国银保监会。 2. 保险公司所属的保险行业协会。 3. 消费者协会。 这些机构都可以对保险公司的不当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将约定的保险金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的数额增加赔偿金;保险人拒不履行支付保险金、增加赔偿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明确保险责任、不承保范围、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等事项。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告知义务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销售或者提供服务前如实告知商品或者服务有关情况,不得有欺诈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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