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发生车祸后,行为人需要找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理赔需要以下材料: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其它事故证明、经保险公司验证后留存的保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肇事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