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拒绝提供合格抵押物,出借人有哪些合法维权途径? |
释义 | 法律分析:若借款人拒绝提供合格抵押物,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权:1.要求强制执行: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借款人履行抵押合同中的义务;2.解除合同:若借款人违反合同条款不提供抵押物,出借人可以视情况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借款人赔偿相应损失;3.请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若抵押人与借款人不同,出借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其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借款人不提供担保物或者提供的担保物不符合约定,出借人有权拒绝发放贷款或者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履行保证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权利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财产有担保权的,执行应当先支出担保权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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