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株洲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性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十购买二手房、楼房、大修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房价总额的百分之三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同意以所购房屋或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方住房作为抵押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资料:1.提取申请书,可以在相关网站上下载。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提取人名下的公积金联名卡或本市开户的工、建、农借记卡之一。4.结婚证或户口簿,如果是提取房主本人的公积金则不需提供,如果是提取房主配偶的公积金就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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