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参加有报酬的志愿服务,但需经过审判机关同意。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其他指定场所。但是,经过审判机关批准或者同意可以参加工作、学习、治疗等活动的除外;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审判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变更取保候审的方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第九条: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有权依法自愿参加有报酬的志愿服务活动。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参加有报酬的志愿服务活动,但需经过审判机关同意。因此,在参加有报酬的志愿服务前,需向审判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也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