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送达问题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民事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应在回证上签收。受送达人是公民时,本人不在时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收件人签收。如有困难,可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邮寄送达。送达的文书仅限于诉讼文书,不包括内部报告和自行交换的诉讼材料。 法律分析 一、民事送达问题规定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1、民事送达问题规定的送达方式有: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九十一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二、送达的文书种类 送达的文书仅限于诉讼文书。具体而言,包括人民法院制作并发给当事人的判决(调解)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和指导当事人诉讼行为用的文书,比如通知书(受案、应诉、举证、合议庭成员告知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支付令等。人民法院内部用的报告、函件类文书不适用送达程序,当事人之间自行交换无须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也不适用送达程序。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回证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由本人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收。如有困难,可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邮寄送达。送达的文书种类仅限于诉讼文书,包括判决、裁定、决定、通知等。内部报告、函件以及当事人自行交换的诉讼材料不适用送达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