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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释义
    主要表现为:1、股东不符合法定要求:股东人数不符合限制、股东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出资形式有瑕疵;2、资金不符合法定要求:出资不足、出资价值不实;3、公司章程不符合法定要求:章程内容违法、章程未对股东权利义务做明确约定。
    公司设立瑕疵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后果: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看出,根据第28条规定,公司并不因为设立时不具备最低注册资本而无效,只要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法人人格,则即使公司在设立时不具备所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公司仍然有效设立,公司债权人、股东或其他人员不得以公司在设立时不具备最低注册资本为由而主张公司设立无效。但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股东根据第28条来承担资本的补充责任。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应该注意程序和法律规定要件的完备,加强审查,减少瑕疵情况的出现。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后果规定较为模煳,但是根据意思自治精神,在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公司设立存在瑕疵但是不违反公序良俗,应该认为公司设立有效。
    公司设立登记瑕疵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设立主观瑕疵是指发起人或股东个人的设立行为中存在的瑕疵,主要是指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本身的原因或其意思表示有缺陷。例如,发起人或股东没有行为能力或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发起人或股东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发起人或股东明知其行为将侵害债权人利益而作出的设立意思表示等。2、公司设立客观瑕疵是指设立行为本身的瑕疵,主要表现为设立行为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或者其他强制性法律规定。例如,设立目的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发起人或股东不足法定人数;章程必须记载事项欠缺或记载违法;发起人未认足、缴足出资;公司组织机构不符合法律要求等。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主要有哪些
    股份公司设立形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公司设立的原则主要有哪些
    公司设立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这些:一是许可设立原则。这是指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并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才可设立。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就采取许可设立原则;二是准则设立原则。这是指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由法律作出规定,凡具备法定条件的,就可设立。西方各国公司法对公司的设立,普遍采取准则设立原则。
    设立分公司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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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8:2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