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关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规定: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出具事故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划分等事故责任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书面审查。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