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买房婚后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不算共同财产,但可以另有约定。如果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需要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房产归属登记方,并给予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 1、婚前购房并婚后贷款还款一般不算共同财产,但若双方有其他约定则另行处理。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一方在婚前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在个人名下登记,且婚后共同还贷,则离婚时该不动产需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该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同时需由登记方适当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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