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公司届时就不存在了。,收购一家破产的企业,属于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情形,完成重整或者和解协议后,破产企业是可以继续经营的。,根据规章,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章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