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怎么在本地办居住证明吗? |
释义 | 外地户在本地办理居住证明的主要步骤和材料要求,包括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提供身份证明、照片等材料,以及居住证明和稳定收入证明等文件。申请人需要满足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或就业的条件,并提供真实的申办材料。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学历证书、住所证明等。本地居民可直接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外地人员则前往目前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分析 一、外地户怎么在本地办居住证明吗? 1、办理《居住证》的,可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合法身份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相片2张; 2、居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出具的固定合法居住证明;工作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机构出具的合法稳定收入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提交经其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查验的婚育证明。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人的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二、居住证办理材料有哪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5、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7、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 9、《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10、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等。 本地居住证明的当事人,直接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就到村委会找村支书,如果是城市居民的城市户口就带上户口直接到派出所,或者是自己接到所在的居委会,去找相关工作人员办理也行。外地人员就直接到自己目前所住地的派出所去办理。 结语 办理本地居住证明,外地户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满6个月、或因投靠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居住证明、稳定收入证明等。办理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书、学历证书、住所证明、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证明等。配偶和子女随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等。本地居住证明可直接到派出所、居委会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外地人员则需到目前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