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婚姻案件,每件的收费是五十到三百元,数额超过二十万的部分收取百分之零点五的费用;二、侵权案件:每件是五十到三百元,超过五万至十万的部分,收取百分之一的费用,超过十万的部分收取百分之零点五的费用;三、其他非财产的案件,每件是五十到一百元;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十元;五、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每件是五百到一千元,如果是存在有争议的金额就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进行处理;六、破产案件,根据破产的财产总额计算,收费是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的一半进行缴纳,但事实最高不能超过三十万元;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类的案件,每件收费一百元;八、其他行政类型的案件,每件收费五十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